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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所需材料(未婚)
2017-03-14  作者:

未婚: 

  办证要求:户口所在地在深圳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二寸近照三张以上。 

  提示:公证处按照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如果申请人为达到法定婚龄以后才将户口迁入深圳的,视个人需要在原户籍地办理达到法定婚龄至迁入深圳之日的未婚公证。 

 

 

  注:本处尽可能在告知中列明办理此类公证需要的所有材料,但是不排除承办公证员审核后要求您补充个案相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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